文化帮教进高墙 以文化人励新生 ——青海省文化馆与青海省女子监狱续签文化帮教协议
为积极拓展免费开放服务范围,把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延伸至高墙院内的特殊群体,帮助服刑人员积极改造,走好新生之路。3月24日下午,青海省文化馆与青海省女子监狱,就帮助省女子监狱服刑人员“新路艺术团”提高业务水平和节目质量,再次达成了“文化帮教”协议,并在女子监狱习艺楼礼堂举行续签仪式。青海省文化馆副馆长杜凯、活动部主任朵红、青海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史美青,副监狱长汪青福、刑罚执行教育科魏燕宁科长出席签约仪式,青海省文化馆相关业务干部、罪犯教学中心民警以及新路艺术团全体服刑人员参加了活动。
青海省文化馆副馆长杜凯与青海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汪青福代表双方单位签订了《青海省文化馆与女子监狱文化帮教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青海省文化馆继续对服刑人员新路艺术团的电声乐队编配(器乐编配)、演出调音、舞蹈基本功、舞蹈技巧、编排舞蹈等内容进行培训和指导。
签约仪式结束后,服刑人员新路艺术团进行了包括歌舞、器乐、情景剧在内的汇报演出。杜凯副馆长在观看节目后,对服刑人员新路艺术团给予了肯定和积极鼓励,同时也对演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希望。他表示2016年青海省文化馆依然会按照帮教协议的内容,扎实开展工作,帮助艺术团提高业务水平和节目质量,共同取得新的进步。
本次文化帮教活动是青海省文化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意味着青海省文化馆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范围,针对特殊群体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已进入常态化。协议的续签是文化帮教工作向前的延伸,青海省文化馆将根据协议充分发挥优势资源,将服刑人员的文化教育与思想教育有机结合,发挥先进文化激励人、启迪人、感化人、教育人的作用,为服刑人员重塑自我、早获新生尽一份力量。(青海省文化馆、青海省女子监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