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文化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青海省文化馆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迎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主线,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强化担当作为、狠抓执行落实,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规范到支部、严格到党员,为实现“四个转变”和促进全省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着力做好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及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来临之际,组织馆内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馆内党建工作成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教育广大党员把握精神实质,牢记第一身份,履行第一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地。

2.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学”上下功夫,采取党员干部集中培训、专题学习讨论,支部学习、党员自学、讲党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内法规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常学常新常进。在“做”上做文章,坚持以“迎党的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四讲四有”,把“做”的成效体现在真抓实干、推进“四个扎扎实实”上,争做“四个转变”的推进者。深化“一抓二建三创”活动,在健全基本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推进馆内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

3.着力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强化思想教育,引导

党员干部自觉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开展监督,全力支持监督。要继续做好《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强化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革命文化为源头、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体,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    

    4.着力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厅党组《贯彻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工方案》要求,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管好阵地、带好队伍,通过“文化讲堂”、文艺演出活动等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强化形势政策教育引导。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掌握舆情动态,加大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

5.着力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落实党员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理论基础、党性教育和基本能力并重的教育培训体系。围绕“两弹一星”精神、尕布龙同志“扎根”精神、慕生忠将军“开路”精神和“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开展党性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着力办好各类培训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6.着力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缴纳、党日活动、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方面进行规范,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使馆党建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把“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作为单位党建项目化“选题”,认真组织,积极推进。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党建在线考核,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7.着力抓好党员日常管理。开展好“一个党员一面旗”、支部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强化党员示范岗。加强党员管理教育,采取党员个人、党支部书记述职,其他党员点评、无记名测评考核的方式,使日常管理做起来、实起来、严起来。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党支部按期按届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关心关爱党员,切实帮助党员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员热爱向往、倾诉衷肠、寻求帮助的“党员之家”。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8.持续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加强“一案双查”

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和腐败问题

突出的,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

责任。畅通拓宽社会群众监督渠道,不断健全包括警示教育、

惩戒惩治、纠错整改在内的单位内控机制,确保每个党员严

格有效的党内监督。

    9.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发挥党内纪检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宣传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行)》,特别是纪检人员要认真做好《工作规则》的学习教育,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确定的原则、程序和规则做好我馆的监督执纪工作。加强对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加强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坚持以“六项纪律”为戒尺,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加强谈话函询,抓好纪律审查。把握线索处置“五种方式”,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做好报批报备案件的审理和批复工作。

10.持续抓好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正风肃纪,明查暗访和公开曝光的频率和力度,以关键问题的有效整治带动馆内作风持续好转。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在“一抓二建三创”活动中梳理出的制度的落实,不断开创群众文化事业的新局面,实现工作理念上的新飞跃、取得工作业绩上的新成效。继续开展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做好效能监察和投诉处理相关工作,推动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提升。

四、深化精神文明建设

11.继续加强单位文化建设。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倡导单位凝炼工作精神、工作理念和工作愿景,打造鼓舞精气神的单位文化建设品牌。精心组织好各类主题纪念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文化引领,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文化生活。注重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管理精准开展思想引导、情绪疏导、心理劝导,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位。

    12.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围绕深化“文明青海”建

设和“省市同创文明城”活动,继续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巩固

发展工作。持续推进节俭养德、孝老爱亲、岗位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品牌建设。做好馆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最美文化人”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的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继续以“五星级文明户”建设和家风建设为重点,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继续开展“文化下乡”、“欢乐乡村”、高雅艺术“五进”等活动,服务基层群众。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

五、抓好民族团结工作

13.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省直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健全教育引导长效机制,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经常化、常态化。强化维护团

结和谐、共同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