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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乡村”乐民惠民 放声歌唱幸福生活——“欢乐乡村”巡回演出活动回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大力宣传党的富民政策,落实党的文化惠民措施,让日益富裕起来的农牧民群众享受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成果,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2011年由青海省文化馆创意,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倡导主办,省文化馆和青海民族文化艺术中心承办的“欢乐乡村”巡回演出活动已成功举办四届。这项面向基层、惠及民生的文化活动,受到了农(牧)民群众的热烈欢迎,也成为丰富农(牧)区群众文化生活,乐民惠民,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有力抓手。

四年来,巡演的足迹踏遍了青海的大小山川、河流,走进村(镇)牧户,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送到基层,送到群众心里,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欢乐乡村”巡演范围遍及西宁、海东、海北、海南等4个州、地、市,18个县135个村镇,累计演出74天、参演人员141人,观看演出观众约29万人,行程12600多公里。参加巡演的演职人员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16岁。一场场以弘扬主旋律,张扬正能量和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富有时代气息的演出,在送去欢乐,丰富和活跃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助推器。激发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和建设幸福家园的热情。

“欢乐乡村”巡演活动紧扣时代主旋律,巧妙地将原生态、现代流行、地域风情、民间艺术等多种文化元素融合一体,讴歌了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和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通过送文化到乡村,送艺术到农(牧)家的方式,丰富和活跃了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了我省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活动贴近生活,联系实际,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受到广大农村牧区群众的普遍欢迎,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各级领导的肯定。2013年,“欢乐乡村”巡演活动被文化部评为2013年“文化志愿者基层服务年”示范项目。该活动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库专家列为全国文化惠民典范,在全国各地宣讲。

《青海群文》2015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