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馆行业交流活动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简称“发展中心”)和中国文化馆协会(简称“文化馆协会”)的倡导和推动下,各级地方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全国文化馆(站)积极响应,创建了中国文化馆年会、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大会、全国省级和副省级文化馆长联席会、全国文化馆理论体系构建学术研讨会、地市级文化馆百馆联动、县级文化馆百馆论坛等覆盖全国、省和副省级、地市级、县级的多层级文化馆行业交流活动品牌,成为汇集社会力量、碰撞发展智慧、交流建设成果、共商行业大计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健全文化馆行业交流机制,广泛调动各级文化馆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不同层级文化馆之间的横向交流与切磋联动,现启动2021年文化馆行业交流活动(简称“行业交流活动”)申办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办项目

      申办项目是指2021年拟由发展中心、文化馆协会指导、主办的行业交流活动,包括:2021中国文化馆年会暨第二届全国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采购大会,第九届全国副省级以上文化馆长联席会、地市级文化馆百馆联动、县级文化馆百馆论坛等,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情况,选择1项申办。

 

二、申办主体

      行业交流活动申办主体包括: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地市级、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全国各级文化馆。各单位可独立申办,也可联合申办。地市级、县级文化馆申办时,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同意并参与主办或承办。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申办行业交流活动,要充分发挥地方资源整合优势,结合已形成品牌影响力的地方活动,联合开展。申办时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经费。

      (二)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填写《2021年文化馆行业交流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whghyjlhd@126.com。

      (三)发展中心和文化馆协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研议,发布立项结果后复函。对各项活动的具体参与、支持方式再行商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男

      电话:(010)88003016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文化馆协会

2021年2月20日


2021年文化馆行业交流活动申报表.docx

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馆行业交流活动申办工作的通知.pdf